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7年结婚,婚后没有子女,原因,一次流产,两次宫外孕,一直求医无果,我的婚姻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了驺变。从2013年下半年,我和他就没有过夫妻之间的义务,没有同过房,男方不碰我,也不允许我碰他,在2014年初,男方常常彻夜不归,并带有吻痕回家,失望和痛苦的我于2014年2月份,踏出了家门,出来创业,去山东学种大棚,然后回来到我们当地包棚,后来于2014年7月又和朋友一起开农家乐搞餐饮,,一直到现在,后来生意不好打了店,亏了10.5万,这几年,我们确实已经没有感情,所以大家都提出了离婚。于是我们有几个事情,始终解决不了,一直拖着。。
一,我们没有房产,现在居住的房子属于国家对我们安置的移民房,当时国家安置是,以老宅平方换平方,家里有多少人,就一个人15个平方,当时我和他刚结婚,他爸把我们两的户口从他们户口里划了出来,我们一个光户口,没有房产,而且就他和我,我爸妈看我们没有办法了,就经过他的同意,我把我们两的户口合到我爸妈这里,加上我弟弟,我们就75个宅基地,以我爸妈的老宅换了现在的新宅。所以房子我们没有补过钱。现在说要离婚了,他的15平方,给怎么办呢?
二,我开农家乐,在银

移民留学
2018-09-28 07: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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