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从2007年12月23日开始进入使用者工作,到2011年1月30日为止辞职。 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未签订期间的3年工资的两倍。 劳动仲裁能支持我要求的三年工资吗?

仲裁
2020-05-17 21: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对于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
  • 你好,如果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辞职,30日后您可以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对方有扣押工资等情况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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