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婆2020年离异签有离婚协议,小孩子由己方养育文化教育。可是如今女性又想悔约。女性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我想问一下离婚协议在人民法院合理吗?人民法院是根据离婚协议裁定。還是再次人民法院调研裁定?

离婚
2020-05-18 11: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一审。
  • 应当移送中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