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家4个人,两个女儿,农村房屋,二间房屋,一间三年前造好,夫妇相互挣的钱造的,一间上年刚批来的,没造,丈夫如今要跟我离异,房屋不帮我,只有暂居,我上告能分得房屋吗,没造的还可以

2020-05-18 15:1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 1、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大!
    2、如果她应诉,提出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一并处理并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你们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直接下判决!你说的分居之后你自己经营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割的!
    3、不是她坚决不离就一定不会判离,而是如果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仍然会判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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