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工伤八级赔偿相关问题.我母亲07年9月在单位因工出事,造成L1腰锥暴烈骨折.当时已做手术,08年12月时第二次手术已做完,现在是恢复时期,工伤鉴定为八级.如果一次性赔付需支付哪些费用?两次手术费用均由单位支付.我想咨询在住院治疗期间是否单位应该支付交通费,伙食费,工资是否应该照发?在我母亲出现事故的当月单位全体员工涨工资,已经给我母亲涨了,但又减掉了,是否合理?出院后,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护理费?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工伤八级赔偿相关问题.我母亲07年9月在单位因工出事,造成L1腰锥暴烈骨折.当时已做手术,08年12月时第二次手术已做完,现在是恢复时期,工伤鉴定为八级.如果一次性赔付需支付哪些费用?<p>两次手术费用均由单位支付.我想咨询在住院治疗期间是否单位应该支付交通费,伙食费,工资是否应该照发?在我母亲出现事故的当月单位全体员工涨工资,已经给我母亲涨了,但又减掉了,是否合理?出院后,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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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符合规定的交通费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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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一)医疗费
(二)伙食补助费
(三)食宿交通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山西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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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伤住院期间和康复休息期间,员工的工资保持原工资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员工是可以向单位索取,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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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