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身女士合同制教师从业人员,劳动者合同期限一年,2020年3月1日早已期满,企业要将劳动者合同变更为劳动派遣合同书,让员工与劳动派遣企业签合同。那样作法企业是不是违反规定?这般变动是否以便避开一些事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9 12:4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
    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
    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 不能擅自变更劳动期限,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变更。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名称变更前的企业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因此,劳动合同封皮的名称与变更后企业的名称(公章名称)虽然不一致,但是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