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妻子离婚,男人买房,如果再婚,加上女性名字,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5-19 20: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夫妻离婚,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的一方。
    离婚时涉及房子和车子等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车,按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当然,如果房子和车子有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一方得房并负责余下贷款。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 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共同分割
  • 你好,如果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不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则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