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因事件发生在6年前,我家的房子旁边,有一块空闲土地大概40平方,原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是甲方在我家没有建造房子之前就在那块土地上种上一些果树,和蔬菜,也就是当成了自己的田地。然后我家开始建造房子,于是通过乙方将那块40平方给了我家。具体的方法是这样的: 1.我家把我家房子后面的20平方的土地给了乙方,然后甲方先把40平方的土地给了乙方 2.乙方把40平方的土地给了我家,外加我家支付给甲方800元。(当时主要是同给甲方的外甥进行的,甲方没有参与) 现在事情来了,甲方不肯承认土地是我家的,说当时是通过甲方的外甥来的,不肯承认这事情,要我们归还土地。 请问,现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如何保障我们家的权利???

2018-09-29 11:3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的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三是不构成违约和诈骗。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各自返还财产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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