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目前居于北京,要离婚,孩子刚刚半岁,丈夫在西安。涉及到一些财产问题需要咨询。我的嫁妆钱是我们结婚之后存到我名下的,请问这笔钱算不算共同财产?我想给孩子买关于上学和大病的商业保险,在离婚时,买保险的花销算不算婚内正常花销,离婚时他能不能提出分割这部分钱?因父亲快要退休了,我替我父亲补交了两万块钱的医疗保险费用,算不算婚内正常花销,他能不能提出分割这部分钱?

2018-09-29 13: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离婚后需要分割保险的情况:

    财产险

    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可分割已缴纳保费或退保后的费用;返还型财产险可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人身险

    1、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只需补偿对方保单现价一半的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2、如果受益人是对方,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当爱已成往事,保险可以给自己多一份保障。
  • 主要是明确财产分割,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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