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问公司几天前请了三个月的病假,公司说只有一个月,公司同意辞职,请问我是否通过法律让公司给我三个月的病假,公司还可以强迫我辞职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不到六个月)?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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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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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的,你完全可以要求厂方支付,否则可以持劳动合同到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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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违法,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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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