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债务人找人担保,债务人找了一公务员写下担保书,担保此车确为债务人所有。事后,债务人因吸毒贩毒被抓获,同时租赁公司发现汽车将汽车收回,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义务,承担债务人债务。当时债权人粗心,将担保书书写不详细,但担保人保证承担债务,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担保人一直未履行义务。请问债权人有可能追回债务吗?怎么做呢?为谢(急!急!急!急!!!)

2018-09-30 11:3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担保法》对保证人追偿权应当适用的时效未作规定。
  • 以权利质押做贷款担保,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方式有: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即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要至少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要经过贷款银行鉴定,证明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要有开户银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
  • 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本人才负责偿还”等类似字眼时才属于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说,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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