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海某一公司工作,从2007年一直到2011年,公司是去年刚给我交的公积金,我今年刚离职,公司又开始补交2008到2009两年的公积金,请问,我可以补交吗,谢谢!

2018-07-04 23: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公积金当年度的可以补交,前1年的公积金无法补交,因为已经跨年,涉及到利息的计算。  单位补交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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