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6年九月份与企业签的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年,17年九月份合同到期,现在我怀了孕,产期是17年九月份上下,恰好是合同到期,我想问一下我有权利与企业续签合同或是企业有权利解雇我吗?

2020-05-24 10:5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劳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又没表示异议,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一般来说,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是违法的,单位应当支付勒索罪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补订劳动合同签第一天入职的日期,那么等于是单位规避了风险,一旦签订,那么单位可以证明单位没有违法,劳动者也就不能维权。
    如果劳动者在补订劳动合同之前提出维权(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那么是可以维权的,只要能够提供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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