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换房,有些人有指标,但是五年内,不能双重交易,我想买这个房子,主要要求一次性付款,毕竟买房者都是负责的,我觉得风险很大,我想抱2w等5年把家传给他,他不同意,一定要满,不要压力,他说可以和我合作到正义,风险是什么?

2020-05-25 02:4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种做法最大的风险就是要防止卖家一房多卖。如果不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一定要与卖家拟订一份买卖协议,写明房屋过户的时间,已付款项、是否需要公证等,为了避免卖方毁约,协议书上要写上“不可撤销”等。
    在签订协议之前,买方最好去房管局查证该房屋的权属问题,是否有多个户主。如果有多个户主的话,要跟每个户主一一签订协议。不过,虽然有自行拟订的协议,但该协议依然不能避免卖家一房多卖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讲,卖家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依然可以进行买卖。一旦有第三人进入,与卖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后,第一个买家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失。
  •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房产交易有以下方式进行钱款交接:
    1、过户当日,也就是将资料递送并纳税之后取得房产证领证通知单之日交付;
    2、协商交付:也就是由买卖双方协商在某一天进行交接;
    3、资金托管:有些城市没有这一项服务,也就是将卖方钱款由建委认可的第三方托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只有过户并取得产权证之后才能由卖方支取;一般来说,办理过户之后就可以进行钱款交接,这样对于卖方也公平,卖方几乎没有风险,除非是产权证下来之前被法院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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