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倒闭,我从94年到96年在别的公司工作了2年,清算组多次找了。 说话多而拖延,担心清算解散,没有结果。 我该怎么办?

2020-05-25 21:1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程序中的一种。第一步是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公司破产,由法院批准后,再由法院指定或选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确定后,进行破产公司的债权申报、企业调查、会计审计、追账、资 产拍卖、债权分配等工作,直至公司清算终结。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公司的对破产公司进行清算的具体负责主体,受法院指派。你所纠结的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程序中,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对公司资产清算的主体,与破产管理人有根本的区别。
    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如重大的破产公司案件,律所可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做破产管理人。但一般法院的做法是破产管理人确定后,再投标或摇号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工作向破产管理人汇报,由破产管理人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到法院起诉。
  • 向法院提出你的诉求,应该得到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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