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过世时留下一套64平米住房,母亲一直居住在此,母亲一直与哥哥同住此房,我们是姐妹四人,我自结婚就搬出了这套房子。前段时间房改就是要给办产权时,哥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产权办成他的名子,现在找各种理由要撵我妈妈走,让我妈妈去我们其它兄妹家生活,此处房子归他所有,我是儿子,当时房改时是我和我哥拿钱买的,现在他就非要把当时的本钱给我,然后说这个房子就是他们的了,难道这个房子就与我母亲和我们其它兄妹三人无关吗?我们没有继承权吗,母亲没有继承权吗?如果要是有,应该是怎样的顺序继承,各自能继承多少?谢谢回复! 我爸爸过世时留下一套64平米住房,母亲一直居住在此,母亲一直与哥哥同住此房,我们是姐妹四人,我自结婚就搬出了这套房子。<p>前段时间房改就是要给办产权时,哥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产权办成他的名子,现在找各种理由要撵我妈妈走,让我妈妈去我们其它兄妹家生活,此处房子归他所有,我是儿子,当时房改时是我和我哥拿钱买的,现在他就非要把当时的本钱给我,然后说这个房子就是他们的了,难道这个房子就与我母亲和我们其它兄妹三人无关吗?我们没有继承权吗,母亲没有继承权吗?如果要是有,应该是怎样的顺序继承,各自能继承多少?<p><p>谢谢回复!

2018-07-05 05: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的话,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没有结婚登记证是否有继承权?依上所述,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法》第十条做出了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但是,《继承法》同时也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长期的照顾,支撑着家庭,解决家庭生活来源,或者一直抚养继承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犯罪,如抢劫罪等,并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未被剥夺继承权的罪犯,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参加继承,其继承权一般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并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人或遗产保管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服刑犯人得知后,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继承法如下条款: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