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 。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所需材料
1、《劳动保障手册》、《
社会保障卡》;
2、死亡原因的相关材料;
3、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4、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 死者家属可在审核通过当月任一工作日,到户籍所属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凭社会保障卡刷卡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次月25日后,凭死亡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的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银行(各储蓄点)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经办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查询。 联系电话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3536229 瑶海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4493232 庐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699350 蜀山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597570 包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335714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 法律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签领方式的通知》(合劳社秘[2006]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