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口头裁员,公司讲了两次话。 录音有补偿,未发出正式通知。 第三次不裁员,要调整岗位,不同的工程项目,不降工资,岗位变了,如果我拒绝,能否申诉

2020-05-29 12: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调岗降职降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若不同意调岗,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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