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两年,工厂要搬到别的城镇去,我不想去。 进厂的时候没有签合同。 而且,五险一金也没有。 现在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9 19:4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因为变更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公司方面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补偿员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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