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向律师咨询。 19年2月发出的工作认定为10级,公司可以让我等到5月,取得赔偿金,但是6月中旬还没到,该怎么办呢?

2020-05-31 08:0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要看情况,是违法解除还是怎么解除,违法解除是双倍,工作一年一个月。
  • 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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