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上签了十年,我只租了一年就不租了。 需要付违约金

2020-05-31 12:5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关于租赁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关于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时不租了想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属于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违约一般是赔偿违约金,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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