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战斗,另一方轻伤二级,已经提起诉讼。我现在如果和解,起诉,最后和解,如果起诉中止刑罚。两者有什么区别?有没有案件?

2020-05-31 14: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是否立案这种问题,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1。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进行侦查,如以上各网友所述。2。如果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若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此时则变为公诉案件。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按学理上来说,属于“公自交叉”型,亦即自诉人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变为公诉案件。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不立案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属于“公诉转自诉”型,即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而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采纳,谢谢
  • 打架被刑事拘留是公诉案件,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没有被逮捕的,警方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打人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要求随传随到,可能是为核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案件的追诉期限是5年,在这期间,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该案或者被害人报案的话,也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话,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另外,私了解决的只是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对于公诉案件来说,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的赔偿,不能作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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