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下为我刚收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011年8月19日,XXX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中受伤,经昆山XXX医院于2011年8月19日诊断为右膝及胸部受伤。上述情形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认定XXX受到的伤害为工伤。、用人单位和职工近亲属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或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叁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疑点:经昆山XXX医院于2011年8月19日诊断为右膝及胸部受伤。说明:实际上,我的医疗诊断书上诊断为“右膝髌骨骨折及胸部挫伤”问题点:1. 工伤认定书中,与实际诊断结果不符是什么原因?2. 工伤认定书中会明确说明受伤情况吗?3. 我所担心的是该《认定书》未能清楚反应我的受伤情况,是否会影响工伤鉴定等级?4.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需多久才可以做工伤鉴定?我现在骨折内固定还没有取出,医疗期还未满,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2018-10-02 20:4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因为犯罪现已人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使受害人有权依法通过诉讼来进行损害赔偿的索取。
    当然,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当依法进行伤情鉴定,从而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
  • 先申报单位,如果单位统一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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