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号工作,7月份有31天,本月歇息了3.五天薪水发2350,沒有满勤,未满勤代表沒有歇息吗?并且我是全职的,平常加班加点全是夜里10点下班了,常常到11点或是10点半下班了,都没有算加班工资,难道说没发觉满勤歇息就没薪水还扣?

其它
2020-06-01 09:4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 的情况,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 在劳动仲裁庭审当中,我国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不是民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主要举证责任,但是关于加班费的问题在司法解释三中规定了劳动者有义务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有加班行为即可,后续的举证责任扔在用人单位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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