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给金融机构打借条,但并不是我贷的款,但时隔一年多我将借款还了,金融机构说要是我将本钱还了就可以了,贷款利息想要了,但借款还了没把借条帮我,还会继续找我想贷款利息吗?

2020-06-01 17:1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在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人死了欠贷款怎么办?
    1、如果有配偶,配偶偿还。
    2、如果没有配偶,用遗产偿还,拍卖房子或者车子这些。
    3、如果配偶和财产什么都没有,那就不追究了。
    4.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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