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代理人签订了房屋合同,因为买方半年不能办理贷款,我怀疑他的完整性。合同签约办公室只签了卖方和买方的印章,而第三方中介没有签名。合同生效吗?我可以提出索赔吗?

2020-06-02 03:0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 委托代理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但是法律一般规定要书面形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合同就会生效。
  • 委托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合同上的盖章或者签字必须是亲自盖上去的,没签字没盖章不具备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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