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农业银行工作,今天7月18日,书面申请离职,到8月18号单位没有办理,我回家,今天是9月11日,离开还没有办理,工资没有付,说因为我离开8月18日,工资全额扣除,合理吗?

2020-06-02 16:2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单位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如果员工做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扣工资的方式要求员工予以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单位扣除全部工资行为并不合理。在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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