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非正规公司工作了半个月,其中周末连休,扣除假日,一起工作的是11天,退休后没有马上支付我的工资,说是下个月一起支付,直到他说的那天,工资还没有支付,我说是迟交给他一个月,结果是他

2020-06-03 09:2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工资计算要结合自身的基本工资等计算,这与当初跟用人单位就薪酬的约定有关。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的话,用人单位要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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