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们是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根据上面规定去XX电子厂实习。在学校时科长对我们说在那里实习,可以申请加班或不加班,而且每天只工作八个小时。可是当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只有加班,一直加班,加班到12个小时。周末没有休息,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强制加班。把我们当成机器人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利益,完全把我们实习生当成机器人来用,不考虑我们身体。我们去员工咨询了,加班了那么多天却只有两个小时的加班,这是在欺骗我们

2018-10-03 23:4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劳动者不加班不需要申请,只有加班才可以申请。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无需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领导批准,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拒绝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劳动者进行处罚。
    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劳动者不得拒绝。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 一.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涉及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实习《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并未明确作出具体规定.
    二.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必须主动公开学籍管理制度,并提供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三.所以,若你违反学校的实习规定被学校处理或处分的,可以按申诉途径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服或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本省关于高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或举报.甚至依法提起诉讼.
    相关规定: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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