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房,没有房地产卡,但购买合同有我丈夫和我丈夫和妻子四个名字,贷款和抵押贷款都是公款,我丈夫也有抵押贷款,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夫妇有钱支付抵押贷款,离婚,我有权分房?

离婚
2020-06-04 06:5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其一,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那么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二,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购房合同是在你方婚前签订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此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产部门则属于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部分,双方原则上要均等分割,一方占有房屋,要补偿相应的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