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 我有房子! 我不知道该怎么分配! 第一笔付款是我付的! 贷款是我还的! 不动产证明书上有她的名字!

离婚
2020-06-04 12:5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析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 具体法院开几次庭,法律没有规定,向你这种情况建议一定要委托律师参与,以确保你的合法权利。一定要分析对方的问题、对方应负的法律责任。拒不庭前交换证据,多次开庭均说资料没带来是有法律规定的,不能由他随便。
    如需帮助,来点吧。
  • 具体法院开几次庭,法律没有规定,向你这种情况建议一定要委托律师参与,以确保你的合法权利。一定要分析对方的问题、对方应负的法律责任。拒不庭前交换证据,多次开庭均说资料没带来是有法律规定的,不能由他随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