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里面的一个专柜卖男士服装,一个月底薪就1200元外加提成,一个月就2000多点。我们专柜就我和我的对办两个人上班,晚班 早班 这样换班.其中一个有什么事请假另外一个就要上直落.人手不够!昨天我上晚班.去到商场和我的对班交接清点衣服之后她就下班了。吃饭时间到了,我要去吃饭.所有我就叫旁边的销售员帮我关顾一下我去吃饭,很块回来.然后我就去吃饭了。后来我吃完回来发现衣服外套少了一件。(公司要我承担那件丢失外套的全部费用)可是对于一个月仅有2000多元工资的员工来说,承担一件价值1000元的衣服不得不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处理合理吗?我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