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不到半年,在这期间,我的手受伤了,因为公司大厅的天花板落在我手上。我的家人让我回家休息,我打算辞职。我不知道我辞职是否会给我报酬?劳动法全文辞职的规定是什么?你想支付辞职费吗?

2020-06-04 19:5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 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合同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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