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开张,我是从二手房东那里说的,他想让给我4万日元,给我2万日元的预订金,别人不要让他给我。 什么时候搬家呢? 没签合同,我给了两万人。 但是,因为老家的发展更好,朋友更多,所以想退还预约金。 可以吗? 他对我该怎么办?

2020-06-05 01:31: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话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调岗降薪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变更的内容无效。
  • 对于二手房的首付支付时间,一般都是有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在实践中,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1、过户前直接支付。可以在双方约定的情形下,在过户前支付足额首付。
    2、资金监管,除定金和贷款部分外,全部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在过户前打入监管账户,过户后直接打入卖家指定的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