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父亲再婚,女方有三个子女是跟她前夫生的,但现在都跟我父亲在一起生活,如果我父亲过世,女方还在,房子怎么分配,如果女方没过世不能分配的话,那她也过世之后房子怎么分配,她的子女也会得到吗
-
他父亲的遗产由三个子女以及已经去世的孩子的女儿共同继承。
-
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购置的,归双方共同所有。子女当然有继承权,婚后购置房产,写两个人名字为好。
-
你好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财产分成三份 女方的孩子可以继承一份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