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早上6点多,A开一辆一汽在到的半封高速路上。在接近的(),老公路与高速路的十字交叉路上,撞了73岁正骑着老年三轮摩托去丘北赶街的(老人B),(:当时交警来勘察时,发现老年车的发动机换成了大功率的了,具体换了多大的我不清楚,因为老年车是不要驾照和上牌的,这样算不算黑人黑车?:)B送往丘北县医院抢救,A只交了入院费,入院后病情严重危在旦夕,家属一直联系A,直到2011年7月9日下午7点才来到医院。来到医院商量怎么处理时。商谈中发生争执,就在此时A拿出刀子杀伤B的儿子左腹部,当时肠子露出。B的家属一看不对就打了A。A也被打伤。此事以成故意伤人。请问这件事情现在该怎么处理才恰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