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天前预期分娩期间,出血和血栓进入医院,医院没有深入检查出血原因是单纯的红色,没有收入医院,放手回家等第二天复查,结果出血一点以上,胎儿休克死亡,请问医院是否负责这种情况,是否有死亡赔偿?没有尸检和司法程序?谢谢。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6-07 06:2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发生死亡事故,交警必须对肇事者的血液做酒精含量检验核对肇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治疗期间至少有保证人担保),否则,就属于失职;
    二、尸检后,与事故处理基本无关。早日入土为安,不要长时间保留;
    三、全额赔偿在15万左右,民事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司机承担主要责任的构成犯罪。
    四、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五、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意见。
  • 医疗事故赔偿款索赔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 在医院发生医疗损害时,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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