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 我现在怀孕了,所以孩子的父亲是女人的丈夫,以前认识他的时候,说他离婚了。 现在他知道我怀孕了,我的孩子后来在争财产。 他现在企图要我报复,打我的孩子。 我现在不想让孩子掉下来。 我老了,真想要另一个孩子。 现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07 09:34: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司法实践,您可以不同意离婚,所以他起诉您的话,若没有特别的情况,您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很大可能是不准与离婚,但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极大了。所以对方若坚持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只是早晚的事情。
    具体对您有何保护,这要看具体的情形,若您可以证明对方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比如对方有婚外情等,您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对您也会有所偏向。
    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们的婚姻关系,至少在经济方面争取最大的利益。
  •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婚外情一方存在过错,但是只能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来给另一方进行赔偿。一般法院会根据有关规定,来判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