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轻伤案件还有故意毁财的案件,如果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了,鉴定结论出来后够刑事立案标准了,还需要问受害人是要求自诉还是公诉吗?这样的案件可以由受害人去自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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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07:0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诉转自诉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就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 刑事案件从立案始,报案只是提供案件线索。公安接到报案后,经初步调查认为涉嫌犯罪,需要立案,展开侦查,收集证据和抓捕犯罪嫌疑人。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需检察院批准。
    公安侦查终结后,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可以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准备辩护。检察院预审后,认为构成犯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公安办案一般三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两个月,法院审理一般三个月。
  •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节受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二节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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