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所有的检查都是在计划剖腹产的前一天晚上在医院进行的,结果是孩子死了。医院要求我们回家而不是住院。医生的道德准则是什么?已经发生了,但现在该怎么办?是医疗事故吗?医院怎么赔偿我们的损失?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6-08 20: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你好!
    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医学会鉴定才能确定,不过可以肯定有医疗过错。你同样可以要求赔偿。
  •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确定,建议先封存病例以维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