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请问协议中是否应包含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2018-07-05 10:3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核心提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该约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等内容。具体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外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二、如你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住院期间公司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护理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由公司安排工作。如无法安排工作,由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
    五、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公司支付。
    六、所以,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买社保,由公司支付。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应该在你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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