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劳动合同纠纷。 裁决书已经下来了。 诉讼被驳回,公司不承认我的员工也不承认开设分店,我在分店做瑜伽老师,工作约7个月,公司不能在分店赚钱,所以不通知我就撤离分店,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的诉讼是确认劳动关系,工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

2020-06-10 06:2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 1、按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的,到期后即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自然应当转出劳动者的保险关系,包括档案转出与失业保险衔接,但转出时手续上应当有劳动者的配合;
    2、现在应当应你要求转市统筹办;
    3、公司如有未通知你配合转移劳动关系的情形则公司有责任,应当对你进行赔偿,但赔偿数额应以你实际损失为准;
    4、其他损失,即可能你离职后应享受失业金待遇,但这与社会保险金缴纳是冲突不可同时适用的。 建议你考虑自己的原因,因你配偶仍在公司,所以造成目前的情况自身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最好的办法是能补交,或接续上社会保险关系。
  • 您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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