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老家一个男的诱拐同居一个多月,他承诺会一直跟我在一起,娶我。但是他家里还有他老婆的东西,他说他离婚了,说他老婆会来拿。说他老婆不能怀孕,让我跟他生小孩。后来我发现他根本就没离婚还跟我在一起,我出于报复心理就拿了他老婆的东西。后来拿了还去了。他老婆报警了立案了。他老婆还不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因为当时认识他是通过朋友借宿在他家。后来他通过诱拐跟我在一起的。她老婆还不知道我们在一起同居了。她立案了,我该怎么办?

2018-10-09 12: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跟男人同居---离婚,不用去法院起诉离婚,自己离开就是了。(因为你们结婚没有经过法 律程序,离婚也不必走法律程序),
    2 如果同居又打算分开,存在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1、借款的事情涉及到你父母等第三方,是另外的法律关系,所以要另案起诉;
    2、你有权利获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婚前同居的事实,共同财产从同居生活开始;
    3、怀孕这个事情要同对方确认,如果确认对方怀孕,法院一般不判离。
  • 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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