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资询下,我和前夫离婚时孩子归他,现在他去世了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的名下,为什么我们这边不给落户口??

离婚
2018-10-09 15:0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新生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家长希望给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他爷爷奶奶家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你家跟大队里的人没有矛盾也够戗能给落户。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