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在我老公名下,我们登记时间是2012年3月,买房时间是2011.年,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已经结婚了只是没有登记,买房子时候孩子也一岁了,现在离婚房子会有我的份吗

离婚
2018-10-09 15:5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情况。在我国没有领结婚证,就是没有结婚,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财产继承权的地位是一样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均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4、【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