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是相亲约会了解的 一个地区的人 交往一段时间后。就刚开始商议完婚。完婚女性要彩礼钱32万 完婚一年半 男性女性常常争吵 男性因年纪很小不喜欢出来工作 两人总争吵 没法最终 由于男性骂女性父母。 女性规定离异 ,可是完婚时沒有结婚证书 随后男性提起诉讼要女性把全部彩礼偿还 该怎么解决

2020-06-11 15:4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证,双方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工具期间的共同收入,双方可以均分,同居之前的收入和财产是个人财产,相互之间不影响,不能分配。法律上没有登记结婚的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但是结婚时间长、实际生活居住的,且彩礼已经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么可以不还或者少还。
    这些都是弹性规定,没有硬性指标。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及您得描述,如有下面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1)未办理登记手续
    (2)婚前给付婚后确实导致困难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的话,您需要有相关证据来证明。 针对您得第二个问题,嫁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需要看双方对其是否有约定)。如果是领证前购置并且双方对其归属无约定,则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
  • 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对于彩礼的退赔也是需要双方先自行协议退赔,如果无法达成相关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了结婚证,即结婚证丢失,可以: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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