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男性父母的第一笔支付,是我们共同偿还的贷款,房地产证明书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部分女性送给孩子,孩子是男性养育的,现在房子还在偿还贷款,还没有成为孩子的名字。 女人可以回去吗?有居住权吗?

离婚
2020-06-12 14:1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您好,如离婚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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