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酒店公司工作了4年,突然上司变了,一直没有签约。 买社会保险两年了。 如果你被解雇了,你能要求赔偿吗?

2020-06-13 05:1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综上,在你与公司之间为劳动关系并非劳务关系的情形下,也就是你未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应当与你定力无固定期限合同时未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经累计2年多时间。
    你有权主张第一年以后,至对方要求你离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至于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并非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你离职。那么应当支付给你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也就是说应该大概支付给你2个半月的本人工资赔偿。顺便提醒一句,从法理角度讲,你们之间虽然未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实际等同于订立你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实际上应该是很难那就要回你应得的东西离职吧。
  • 你好!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你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请预约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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