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撞到火车站的消防栓,消防栓坏了,交警说要调查,调查完了之后说要车站出示我赔偿的证明,才给我开事故认定书,我想问是不是没有这个证明就开不了事故认定书

2018-10-11 06:3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 在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方面我们要着重于审查程序的合法性。

    (1)主体方面。根据《刑诉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检验、鉴定人员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做出检验、鉴定结论,

    (2)期限方面。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做出的认定书、鉴定结论都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当事人提出重新复核的,是否受理、受理后何时做出复核界定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做出。

    (3)相关人员需要在做出的认定书、鉴定结论上签字盖章。

  •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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