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从北向南正常通行,被一辆由东向西的车给直接将车头左前部给完全撞毁,对方车辆也损毁严重,但是对方车辆没有年检,交强险也过期了,请问对方车辆是全责吗?

2018-10-11 09: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年审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该根据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年审过期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因此来判断事故的一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另外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因此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即使车辆没有依法进行年检,也应当即使报警,将事故交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出立,并根据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进行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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